黄先生来到附近的“来福粥房”就餐,“要了一条鱼,一份青菜,两碗米饭,一碗粥,大概27元钱。”黄先生原本吃得还算满意,但就在他要打包、付账的时候,有麻烦了——黄先生要求饭馆提供发票,而饭馆的“口气”和“态度”是:“你进来吃饭就没有先看看我们这板子上写的字?”没有发票,不能提供,黄先生说他遇到黄先生仔细一看,收银台一个小白板上写着:“试营业,本店暂无发票,敬请见谅。”黄先生说收银员那句话让他很恼火,“我就不相信,试营业就可以不提供发票。”

 接到投诉后的地税所工作人员随后赶到,两位服务员称“两个老板都去了外地,下周一才会回来。此时店内只剩两名服务员在,不仅无法出示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存根,甚至无法出示营业执照,”税务人员只好将该店经营记录封存,告知服务员让饭店的法定代表人回到郑州后到税务所说明情况、接受调查。

  黄先生说他其实以前经常遇到不提供发票的饭店,一般都是这样说的:“今天发票用完了,先生,真抱歉,我们给你开个收据,麻烦您下周顺道来取好吗?”黄先生认为,“虽然有时候明知道是找的借口,但是人家的服务态度、说话的口气都还算不错,一般也就不计较了。”

  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称:“法律上就没有什么试营业,试营业不能成为拒开发票的借口。”该局还提醒:任何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开发票。拒开发票常见的忽悠语

  1.“发票刚用完,过两天来拿吧?”
  2.“老板不在,发票锁着拿不出来。”
  3.“如果您回去不报销,别要发票了,我们给您份礼品吧?”
  4.“如果您不要发票,我们可以给你便宜几元钱。”
  5.“税局给我们的发票不够用,我们也没办法。”